宪法中出现50次的"社会主义"一词并非内容空洞的修饰语,而是具有特定价值意涵的原则规范。基于文义、体系和历史解释,"社会主义"作为我国宪法基本原则的规范地位,应在学理上予以明确。对其规范内...
在人民币汇率弹性增强的条件下,货币政策调控效果的变化尚存在着争议。本文通过估计结构向量自回归模型,动态模拟了人民币汇率弹性进一步增强的情景,进而讨论了我国货币供给冲击对经济的影响以及货币政策应对国际冲击...
刑法体系的合宪性调控——以“李斯特鸿沟”为视角 CNKI文献
国家刑罚权的控制也是宪法学课题,有必要将刑法学理置于宪法教义学的观察之下。刑事政策与刑法体系的区隔("李斯特鸿沟")具有宪法意义。刑事政策并非外在于实证法,其应该以宪法为实质来源。刑事政策的宪法化...
通信权的宪法释义与审查框架——兼与杜强强、王锴、秦小建... CNKI文献
在"法院调取通话记录""交警查手机"等实践争议引导下,学者们借助基本权利限制的"保护范围—限制—限制的合宪性论证"的审查框架,推进了通信权的宪法释义。但将通话记录排除出通信权的保...
"使用"是宪法财产权的当然保护范围,机动车限行是公权力对财产权的限制。从财产权限制的性质上区分,"按尾号每周限行一天"属于"财产权的社会义务",而"单双号限行"则实际上具...
基层政策执行的“共识式变通”:一个组织学解释——基于市... CNKI文献
在中国这样一个超大国家,基层政策变通执行是一个备受关注的问题。本文通过对一个城市内部的市场监管系统上下级互动过程进行案例观察,发现:基层政策变通执行不是基层政府的孤立行为,而是一个上下级之间就"如何执...
对权力"分立"或"混合"的形式主义理解,无法解释和规范我国国家权力的配置。我国宪法对民主集中制规定方式从"一律"到"原则"的改变,为国家权力配置的宪法原则开放了新的解释可...
法学的核心工作是为法律人解释法律和处理案件提供规则指引的法教义学。中国宪法学尽管有其特殊性,但只要取向于实现宪法政治,就不能脱离此基本进路。宪法是"政治法",但其高度政治性并不妨碍宪法学的"...
宪法上的人权、人格尊严、社会主义原则,是民法人格权保护的价值基础,也构成人格权条文解释的背景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人格权编的众多条文,蕴含着基本权利放弃、基本权利冲突、良心自由保护等宪法原理。民...
中国宪法学面临可能到来的"合宪性审查时代"。改革开放以来,从"宪法监督"到"合宪性审查"的制度演进,以及建构"合宪性法秩序"的学理预备,为新时代宪法学的自省确立了外部和内...
本文利用中国家庭金融调查2011年的调查数据就城镇居民自有住房与个体主观幸福感的关系进行了实证研究。我们发现,房屋的资产属性(房屋产权、预期房屋价格变化和实际房屋价格变化趋势)对居民主观幸福的影响在10%的显著...
地方政府创新何以持续:基于“政绩安全区”的组织学解释—... CNKI文献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制度约束的逐渐强化,地方政府创新面对政绩风险逐渐提升,但许多地方政府在创新上却又表现出了可观的持续性。为了进一步解释地方政府持续创新的动力机制,本文以"制度-实践"的松散耦合关系...
为适应我国出台的可再生能源配额制,设计了适应可再生能源配额制的电力市场体系。提出了基于曲线的可再生能源交易实施方式,解决了我国当前的可再生能源配额制方案只考虑消纳量、不评估用户对可再生能源发电友好性的问...
通过2018年的宪法修改,我国环境宪法的规范体系得到进一步充实。"生态文明"等内容的入宪,体现了"部门法的宪法化",也回应了环境法的价值诉求。我国环境宪法采用了"国家目标"而非"...
本文基于结构向量自回归(SVAR)模型,实证分析了1998年至2015年间国际大宗商品市场金融化对我国宏观经济波动的影响。研究发现,国际大宗商品价格冲击对我国宏观经济波动具有不容忽视的影响力,其驱动作用虽弱于投资专有...
关键词: 大宗商品市场金融化 / 宏观经济波动 / 国际大宗商品价格冲击 / SV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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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式主义的分权学说,以"保卫自由"为正当性基础,强调国家权力之间边界清晰地分立,反对权力混合。但在实践中却遭遇到挑战。德国战后发展出的"功能适当原则",在关注个人自由保障的同时,同样重视国...
土壤水稳定同位素组成的时空变化反映了区域降水与前期水分的混合及蒸散发过程。2013年7-9月对鄱阳湖湿地保护区3个断面不同土地覆盖下0-2 m剖面土壤水进行分层采样,以及采集修水和贛江的河水,测定其氢、氧稳定同位素...
宪法与部门法关系是现代法治的重要议题。应以明确效力等级的纵向思维,而非并列的、重叠的、模糊的横向思维来处理宪法与部门法的关系,并在"法律对宪法的具体化""法律的合宪性解释"和"法律的...
论地役权的物权法律技术——兼论《民法典》上居住权、土地... CNKI文献
地役权"为自己土地之便利而利用他人土地"之权利目的,仅凭债权性的合同即可实现。罗马法之所以将地役权的性质界定为物权,目的并非在于需役地人与供役地人之间土地利用关系的构建,而是在于使需役地、供役地...
基本权利作为国家权力配置的消极规范——以监察制度改革试... CNKI文献
基本权利"限制统治"的功能,不只是要求公权力机关行使职权不得侵害基本权利,还要求国家机构的设置及其权力配置本身不会导致危害基本权利的结果。在此意义上,基本权利是国家权力配置的消极规范。监察制度改...